关于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和“共产党员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发改事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x组[20xx]x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委属各党支部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实现“党员因带头示范而更自豪、群众因党员带头示范而更幸福、旗帜因党员带头示范而更鲜艳”为目标,通过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践行党的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坚强、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更加鲜明、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为推动发改系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坚强组织保障。
二、创建标准
(一)共产党员示范岗
1.参与创建的范围
所属各党支部
2.参与党员示范岗创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近3年来,未出现有违法违纪等问题;
(2)未发生工作被问责,或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等情况;(3)未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等。
3.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
党员示范岗的党员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应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应勇于创敬业奉献先锋、创清正廉洁典范,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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