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助理治理党员先行”行动的实施意见

2025-04-15 10.00元 免费试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提升我县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助理治理党员先行”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目标,以“助理治理党员先行”行动为抓手,切实发挥“两个作用”,解决农村、社区、非公企业三大领域实际问题,推动党组织、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为“活力XX”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以提升农村、城市、非公有制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城市社区、非公有制企业一线,开展以XX为内容的“三大服务”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党员干部在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有力推动我县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助理治理党员先行”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组长: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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