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

2025-06-08 0.00元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转变群众婚丧理念、践行生态文明新风为目标,全力推进我县婚丧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宣传部等12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成立**县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和《**县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彩礼限额和职责分工,力争通过治理,实现农村婚嫁彩礼大幅下降,低彩礼、零彩礼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婚俗文化新风更加浓厚。印发《**县“四比四强”殡葬改革对标竞赛活动工作方案》和《深化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二)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指导各乡镇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彩礼限额标准、宴席桌数等,写入村规民约,由民政局统筹制作,目前全县106个村(居)都已完成。利用好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作用,建立完善主动报备、上门服务、跟踪督导、奖惩激励“四项机制”。为加强红白理事会能力和婚丧从业人员教育,县乡两级开展十余次红白理事会和从业人员培训。

(三)强化模范带头引领。县纪委机关等4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印发宜春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我县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要求全县凡享受“三费”(丧葬费、抚恤费、遗属生活补助)政策的全县干部、职工(含各乡镇),死亡后遗体一律火化,骨灰安葬在公墓,各有关单位(含省属驻铜单位)要凭县民政局审核通过的入公墓登记表发放“三费”。截至目前,今年已有44名享受“三费”政策的干部、职工通过该规定领取相关补助。

(四)持续推进惠民便民。全面落实“十四五”时期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成功申报2个省级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省级示范性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市级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利用省、市级福彩公益金提升改造3个公墓。加强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系统运用,在人文公司窗口设立专窗,制作了海报、宣传册,加大宣传。坚持落实了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今年前三季度共为624名逝者家庭减免丧葬费用和发放节地安葬补贴70余万元。

(五)营造移风易俗氛围。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了“鲜花换纸钱”等活动,倡导文明祭扫、绿色清明;在婚姻登记窗口开展“520幸福不打烊”移风易俗活动;与县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年“不要彩礼要幸福”公益相亲交友活动和第二届青年相亲交友暨集体婚礼公益活动,引导青年带头抵制陈规陋习,做文明新风带头人。依托殡葬服务窗口和婚姻登记窗口,设置移风易俗宣传海报,发放《丧事简办告知书》和《婚事新办告知书》,大力宣传有关婚丧习俗改革的政策要求,宣传丧事简办、婚事新办、移风易俗的积极意义。重点挖掘节地生态安葬、零彩礼、婚事新办等题材的人物、事迹,广泛宣传退休干部xxxx镇居民xx留遗嘱丧事从简,骨灰撒入江河;**一村书记零彩礼嫁女;**年轻村书记当新郎 新事新办带“新”风等一系列典型事迹,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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