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以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机制,规范办案程序,提高结案效率,调解仲裁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24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X件(其中有X件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已依法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已审结案件X件(其中调解X件,裁决X件),结案率100%;利用人社部“互联网+调解”平台共处理仲裁案件线索X起,均在15天办案期限内结案。
二、当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数量增幅较快。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企业数量增多、规模扩大、用工增加,客观上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增多;二是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化,劳动者获取信息的渠道增多,而随着劳动者文化水平的逐渐提升,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三是企业用工不规范。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够,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来防范在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缴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用工风险;四是部分企业效益不佳。有些企业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通知员工放长假或更换至较远的地点工作,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涉及较多员工,且具有扩散效应和连锁效应,劳动者跟风、抱团的现象导致案件数量增多;五是依法维权氛围渐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劳动仲裁不收费,劳动者申请仲裁成本降低,同时相关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司法、工会等部门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通过仲裁、司法途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二)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渐减少。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提前介入。发现有集体争议的苗头,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会及时与企业沟通,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说服教育工作,稳定职工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二是信息共享。仲裁和监察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有纠纷苗头第一时间沟通告知,与工会、信访等部门协同做好工作,预防纠纷的群体化;三是“一人一案”。根据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学习法院“一人一案”处理方法,涉及众多劳动者反映诉求时,将不同劳动者分开立案、合并审理,使仲裁结果更加清晰明确,方便执行。
(三)仲裁案件调解率不断上升。从案件处理情况看,调解率不断上升,三分之二以上的案件以仲裁调解或其它柔性方式处理。主要原因:一是仲裁机构加强调解工作。通过针对性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找准切入点,坚持调解贯穿始终,充分利用立案前、答辩期满后、开庭前、庭审结束后等时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二是深入企业宣传仲裁调解文化。结合人社部门开展的“服务发展、服务人才、服务民生”系列活动,深入劳动人事争议集中的企业进行宣讲,建议企业对用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道过柔性化的方式来化解,以“同理心”来看待劳动者,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三是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至2024年底,X市共建立12个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23个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一旦出现符合启动自主协商机制的事,就由工会牵头,组织相关的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协商,以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协议。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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