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上的哲学家和哲学命题

2023-02-16 0.00元


中国哲学史上的哲学家和哲学命题

1.西周伯阳父: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

注:周人用两种不同性质的阳气和阴气来解释四季的变化和万事生灭。阴阳二气相互协调,配合有序,流转正常,就风调雨顺,否则就要发生灾难;把阴阳看作天地之气,认为发生地震的原因是阴阳二气失去了平衡。属朴素唯物主义。

2.西周史伯:“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益)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

注:史伯强调只有相互差别、矛盾、斗争是事物存在发展的动力,完全相同反而不利于事物的发展,属于朴素辩证法思想。

3.史墨:“物生有两,……体有左右,各有妃耦(配偶)。”

注:不同的事物互相结合才能产生百物,如果同上加同,不仅不能产生新的事物,而且世界的一切也就变得平淡无味。属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

4.春秋时代齐国的晏婴和齐景公曾讨论了“和”与“同”的问题,晏婴解释说,如果在水中加上水,那么还是水的味道;如果弹琴,弹出相同的音调,不会产生出乐声,还是单一的音调,这就是“同”。如果在水中加上鱼、肉和各种作料,再加以烹调,这样就可以做成一种与水味完全不同的鲜美的汤;音乐也是这样,只有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等声音相成相济,才能成为一曲动听的乐曲,这就是“和”。晏婴所说的“同”就是简单重复;所谓“和”就是对立面的掺和。

注:揭示了矛盾的对立面,相互依存,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包含着一些辩证法的因素。

5.老子:“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己;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己。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反者道之动。

注:矛盾的双方相互依存,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面的存在和发展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可见上述命题包含了丰富的辨证法思想。

6.《老子》主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又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

注:由于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因此《老子》主张以否定的方法来达到肯定的目的,属于古代唯心主义辩证法。

7.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注:万物都生成于“道”,又复归于“道”,也可以说就是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的过程,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

8.老子提出:“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注:属于唯心主义先验论。

9.孔子在《论语.阳货》中提出“天何言哉? 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注:天虽然不言不语,无声无息,却主宰着人间的一切生死福祸,操纵着自然界四时的变化和万事万物的生灭。可见孔子心目中天是有意志的天,属于客观唯心主义。

10.老子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注:认为微小变化经过量的积累会引起巨大的变化。属于古代朴素辩证法。

11.墨翟:“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曰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注:他的第一个标准以过去的间接经验做为衡量真伪是非的标准,因而强调了逻辑证明的作用;他的第二个标准以多数人的直接经验作为真理的标准,属唯物主义;他的第三个标准注意从社会政治的效果方面检验知识的真假和言论的好坏,主张从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去检验认识,属唯物主义。

12.《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注:揭示了矛盾的对立面,相互依存,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属于古代朴素辩证法。

13.《庄子.天下》所载:“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注:有限之中有无限,说明宇宙在微观的无限性,属于古代朴素辩证法。

14.庄子:“人之生,气之聚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

注:气是生命的物质基础,人之形体、生命都是气凝聚的结果,人的生死都是气的变化,人死即交归于大自然,属于古代朴素唯物辩证法。

15.公孙龙:“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恶乎其石也?”

注:他认为,“坚”的性质既可以不与“石”联系在一起,而为其它物所具有,甚至也可以不与一切物联系在一起而为独立自存的“坚”。

16.孟子说:“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已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

注:属于贬低感性认识的唯理论。

17.孟子说:“尽其心知其性,知其性,知天矣。”

注:属于唯心主义先验论。

18.《荀子.礼论》:“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

注:天地间的万物都是天地结合的产物,并在阴阳二气的接触推荡中变化,属于古代朴素唯物辩证法。

19.荀子:“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而止矣。”

注:属唯物主义认识论。

20.荀子提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

注:充分肯定了人类有利用自然并改造自然的能力,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属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

21.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顺命》中提出“万物非天不生,独阴不生,独阳不生,阴阳与天地参,然后生”。

注:董仲舒认为天是最高的范畴,万物都是由天派生出来的。天是有意志、有意识、有目的、有情感、有欲望的,属于客观唯心主义。

22.董仲舒认为:“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董仲舒又认为“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晴;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反应),春秋冬夏之类也……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

注:纯属主观的随意比附,实际上是把人的各种属性,特别是封建道德属性强加于自然界,把自然拟人化,又反过来再把人说成是天的“副本”,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天人合一,属于唯心主义辩证法。

23.王充认为“国当衰乱,贤圣不能盛:时当治,恶人不能乱,昌衰兴废,皆天时也”。

注:属于机械决定论的历史观。

24.王弼:“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注:夸大了静止的作用,属形而上学。

25.范缜说:“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

注:从本命题可以看出,范缜强调精神离不开物质,因而是一种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

26.张载:“一物两体,气也;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己。”

注:重视矛盾双方相互依存,把对立面看成发展的动力,属唯心主义辩证法。

27.张载认为“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张载又认为:“人本无心,因物为心,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

注:人的认识作用也是以外物为根据的,只有发挥思维的作用,才能认识事物的规律。属唯物主义。

28.东晋时代哲学家慧远提出论道:“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

注:认为薪经过燃烧,化为灰烬,但是,火却由此薪传到彼薪,永不熄灭。同样,人的形体消灭了,“神”也从这一形体传到另一形体,永恒不灭,属于唯心主义辩证法。

29.程颐说“理也者,实也,本也”。

注:把自然本性、自然趋势等抽象为脱离事物并且创造事物的本体。属于客观唯心主义。

30.程颐认为:“天地之化,自然生生不穷,更何复资于既毙之形,既返之气!往来屈伸者理也。”程颐又认为:“须以知为本,须是知了方行得,君子以识为本,行次之,须是识在行之先。譬如行路,须得光照。”

注:属于古代朴素唯心主义。

31.程颐说:“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阳长而阴消,善增而恶减。”

注:认为对立是万物变化的根源,属于朴素辩证法。

32.南宋朱熹提出“虽说无独必有对,然独中又自有对”。

注: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的两个方面,同时任何事物都是作为对立面而存在,同时内部又包含着矛盾双方,属于辩证法。

33.朱熹认为“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气之所聚,理即在焉,然理终为主”。

注:属于唯心主义辩证法。

34.陆九渊认为“心即理,天下万物之理不外吾心,格物只须反省内求就可以”。

注: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先验论。

35.罗钦顺在《困知记》卷上提出“理果何物也哉?盖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气本一也,而一动一静,一往一来、一阖一辟、一升一降、循环无己,积微而著,……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是即所谓理也”。

注:理就是气运动的一种必然规律,它有自已一定的运动规律,理是在气的循环往复中呈现出来的必然性,因此它不能离气而独立存在,属于古代朴素唯物辩证法。

36.明代哲学家王守仁提出“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

注:良知也就是天理,把我心中的良知推延到天地间不同的事物上,事物就有理,属于主观唯心主义。

37.王守仁:“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

注:属于古代唯心主义。

38.王廷相:“元气即道体,有虚即有气,有气即有道,气有变化,是道有变化。气即道,道、合论者。”

注:属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

39.方以智认为:“圣人合虚实神形而表其气中之理。……彼离气执理,与扫物尊心,皆病也。理以心知,知与理来,因物则而后交格以显。岂能离气之质耶?”

注:属于唯物主义反映论。

40.明末清初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夫之说:“体俟用则所固以发‘能';用乎体则‘能'必副其‘所',体用一依其实,不背其故,而名实各相称矣。”

注:客观实体引发主观认识作用,主观认识作用于客观实体,必须符合客观实际。这样“能”符合“所”,体用一致,名实也相称了,属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

41.王夫之的观点还有:“方动即静,方静旋动。静即含动,动不舍静。……待动之极而后静,待静之极而后动。”

“行也可以兼知,而知不可以兼行”

“行而后知道”、“知之尽,则实践之而己”、“知而后行”

“理与气互相为体,而气外无理,理外亦不能成气。善言理气者,必不判然离析之”。

注:从上述命题可以看出,王夫之把气看成是世界的本原,而且认为气是运动发展的,气是无限的、永恒的物质性实体,静止不过是运动的特殊表现形式,形式是知的基础,行先知后,理并非独立于气之外的派生万物的神秘的精神本体,它有其物质基础,是客观存在。因而属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

42.中国清代哲学家李恭提出“夫事有条理曰理,即在事中。今日理在事上,是理别为一物矣。……天事曰天理,人事曰人理,物事曰物理。离事物何所为理乎? ”

注:有事有物才有理,无事无物便无所谓理,理即在事物之中,理不能离开天事、人事和物事的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离开了事物而独立存在并衍生事物的那种先天的神秘的理是根本不存在的,属于古代朴素唯物辩证法。

43.近代思想家魏源提出“天下物无独必有对,有对之中必一主一辅,则对而不失为独。”

注:天下物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必然有其对立面,对立的双方不可能长期保持均衡,必有主次之分;主次双方又必然互相“争功”,从而推动事物向前发展,属于古代朴素辩证法。

44.胡适说:“真理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胎里带来的,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是因为他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他们‘真理'的美名的。”

注:真理不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是人的主观意识产物,这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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