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系统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监督考核制度
为了使文旅系统全体职工提振士气,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促进个人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全覆盖,结合文旅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监督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周期、范围和对象
考核周期:月度小评、季度中评、年度总评
考核范围和对象:文旅系统二级单位及全体职工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二级单位考核内容
1、哈民遗址服务中心(总分100分)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哈民遗址发展计划,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发挥文化窗口作用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2)对哈民遗址出土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点击"阅读全文"标签后,选择单篇购买或会员订阅即可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