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总支部议事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中贯彻执行,推动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原则
第二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条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章》规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体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每位党总支委员都要独立、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确保所发表意见的正确度。
第四条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原则。紧密结合公司实际,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议事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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