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目标:建设法制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务实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准则: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市政府组成人员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五、市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局局长和各委员会主任。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市长离项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七、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所有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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