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员工职业健康、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在建项目。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环保检查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四条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工程劳务班组必须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到人,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工地消防安全环保工作。
第五条在项目建设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拟定现场的防火措施,按照标准配备消防灭火器具,并在施工平面图上确定现场的消防通道,设计合理的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高层施工时要设计消防竖管,保证消防水枪的射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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