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
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了复工复产复学,全面开放了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游泳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在疫情可控的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但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二、分区分级,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低风险地区常态化防控措施
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不含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为低风险地区,采取以下常态化防控措施:
1.预防为主,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商场、超市、电梯、饭店、宾馆、客运场站、网吧、影剧院等)、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以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病人、陪护、探视等人员要佩戴口罩。其他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场所,要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佩戴口罩参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执行,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执行。
(2)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尤其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所,要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使用中央空调的单位,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规范使用中央空调。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公众高频次接触部位(公共扶手、电梯按键、门开关及门把手等)要每天至少消毒2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2.关口前移,落实常态化“四早”措施。
点击"阅读全文"标签后,选择单篇购买或会员订阅即可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