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的成效
司法公开,就是要使群众对司法工作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实现透明运行。近年来,两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采取多种举措,公开工作职能、办案流程、办案结果等,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司法公开的载体建设初见成效。法院建成了功能较为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和5个数字化法庭,检察院建成了阳光检务大厅和行贿查询中心,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方便群众通过查询工作职能、管辖权限、部门职责、办案流程、办案进度、办案人员、涉案案由等,让群众享有更充足的知情权、监督权;两院均开通了院官网、微博平台、微信公众号,依法公开工作要闻和案件信息,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县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察院通过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法院召开年度新闻发布会,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开自身工作,接受各界监督。在拓宽司法公开渠道的同时,也促进了司法公开由传统手段向科学化、信息化手段转变。
(二)法律文书公开有序推进。司法文书是承载司法活动的“司法产品”,将法律文书拿出来让全民检阅,让群众对司法权的运行和结果看得见、摸得着,是司法公开的主要内容。截至目前,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系统已正常运行,除依法不得公开的案件外,已公布裁判文书1417余件。检察院除依法不得公开的案件外,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13件,公布其他案件信息38件。两院初步实现了法律文书公开的常态化。由于法律文书上网公开,法律文书的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差错率大为降低。
(三)阳光立案机制初步形成。法院将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突出了公开透明和便民利民功能。通过安装电子触摸屏,实现了透明便捷服务。依托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了立案审查、案件分配、按期开庭、流程管理为一体的公开立案机制,立案工作实现了全程、动态监控、区域公开透明。
(四)庭审公开趋于规范。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再审案件都能依法公开审理。公开出示、公开质证证据,证人和鉴定人出庭等制度得到了落实。通过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旁听制度,庭审公开程度得到提升,当庭裁判率也有所提升。通过数字化法庭建设,实现所有案件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庭审直播,增强了庭审效果。
(五)执行公开全面展开。法院执行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突破。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和查控中心,实现远程指挥,网络查控。二是开展了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工作,对1096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上网公布,强化了生效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三是执行见证、执行听证、执行日志、财产查控、目标责任、**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执行机制正在形成。
(六)传统司法公开形式坚持良好。检察院采取举办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展览和讲座以及制作宣传图版、设置宣传专栏和印发宣传小册子等方式,利用“四月八”古会、“检察主题宣传周”“12.4”宪法日等时机在城内设点或下乡流动,开展举报、**和检察职能等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检务知识的了解。
(七)办理自侦案件“一案三卡”制度效果明显。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填写《廉洁自律卡》;询问、讯问相关人员时发放《告知卡》,告知其在各个诉讼阶段的权利义务;纪检监察人员到发案单位发放《回访卡》,受理对办案人员的控申、举报。既保证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也促进了办案人员的办案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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