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
(试行)
一、目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正确评价专职网格员工作实绩,规范专职网格员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职网格员队伍,提高工作效能,根据《xx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xx发﹝2022﹞4号)精神和佳木斯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专职网格员招考聘用
专职网格员,是指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等组成的在本社区(村)网格从事网格事务服务和管理的,由社工委(乡镇)统一管理使用的符合就业年龄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招聘专职网格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坚持基层工作及户外工作人员;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9年10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
点击"阅读全文"标签后,选择单篇购买或会员订阅即可查看全文